题目:某甲系一中外合资企业的会计,利用其经手公司财务的便利,将公司的一笔收入6万元不入账,转入自己在银行的账户。甲的行为不构成( )。 A.侵占罪 B.职务侵占罪 C.贪污罪 D.挪用资金罪 喵查答案:ACD 解析:某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。 喜欢 (0)